杭州建筑垃圾清運領域涉黑案宣判 31人獲刑
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qū)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沈葉軍等31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妨害作證罪,串通投標罪黑社會犯罪系列案近日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沈葉軍等31人分別被法院判處二十四年至一年零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應財產刑,法院對4名首要分子均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及追繳違法所得等。
經查,2014年6月至7月,沈葉軍等人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脅的手段,強制要求濱江區(qū)建筑垃圾清運人員必須掛靠他們掌控的公司并購買垃圾清運票,逐漸形成以沈葉軍等人為首的人員眾多、層級分明、骨干成員基本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他們成立巡邏隊,以“城管志愿者”名義,肆意在濱江區(qū)道路、小區(qū)門口等處攔截檢查,非法壟斷控制杭州市濱江區(qū)建筑垃圾清運行業(yè),在當地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014年上半年至2018年4月間,以被告人沈葉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非法壟斷控制濱江區(qū)建筑垃圾清運行業(yè),攫取巨額非法經濟利益至少1300余萬元。
該黑社會組織存續(xù)的四年間,組織成員單獨或結伙實施串通投標、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犯罪活動上百起,涉及被害人數百名,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
2018年8月至10月,沈葉軍等人先后被抓獲歸案。上城區(qū)檢察院迅速組成由院領導牽頭的辦案團隊,在浙江省檢察院、杭州市檢察院的有力指導下,該院以“捕訴一體”辦案機制,切實履行檢察職責,掃黑除惡、破網打傘、推進治理,力爭將案件辦成經得住法律和歷史檢驗的鐵案。
由于該案涉案人員多、犯罪存續(xù)時間長、犯罪事實多,專案組依法提前介入積極引導偵查取證。在審查起訴環(huán)節(jié),專案組翻閱卷宗材料百余冊,提審訊問近40次,對首批結案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一一分析論證,形成近50萬字的審查報告。辦案中,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溝通,深挖可能構成犯罪的行為事實和“保護傘”線索,監(jiān)督新增立案7人,追訴3人,追加罪名2項、犯罪事實10余起。對辦案中發(fā)現(xiàn)的建筑垃圾清運領域存在的問題,該院向相關單位制發(fā)了改進和完善管理的檢察建議。同時,該院移送監(jiān)察委的涉黑“保護傘”線索2件2人,目前正在審查起訴中。
經過庭審,上城區(qū)檢察院指控的沈葉軍等31人的犯罪事實和起訴意見均被法院采納,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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