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召開《舟山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新聞發(fā)布會。記者從會上獲悉,新修訂的《舟山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4月1日正式實施,進一步推動舟山市建筑垃圾治理規(guī)范化、法治化。
2024年,舟山市產生建筑垃圾503.8萬噸,其中綜合利用498萬噸,綜合利用率為97.1%;舟山市現(xiàn)有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yè)15家,資源化利用處置能力達626萬噸/年。全市393個在建工地,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備案率達100%,并在施工現(xiàn)場公示相關信息。2023年以來,舟山市建筑垃圾消納處置過程中,累計運行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lián)單36.07萬次。
據介紹,修訂后的《辦法》共有5章30條,分別為總則、源頭管理、運輸及中轉管理、消納及處置管理和附則,主要明確《辦法》的范圍及部門職能、源頭管理的重點要求、利用處置方面的具體要求以及闡明運輸中轉過程中的法律規(guī)定等相關內容?!掇k法》以強化建筑垃圾全過程監(jiān)管為目標,從源頭減量、明晰責任、規(guī)范運輸、科學處置、宣傳引導等方面明確各項措施與要求?! ?br />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鮑國慶表示,《辦法》的修訂將有力推動舟山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過程監(jiān)管體系,對舟山加強建筑垃圾管理,提升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