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能源部8日宣布,烏政府發(fā)布了關于禁止煉焦煤出口的規(guī)定,并將其列入出口需許可的商品清單。 今年6月,烏克蘭政府就出臺禁令,禁止包括硬煤、無煙煤在內的大多數煤炭品種出口,此次又將煉焦煤列入禁止出口清單。烏能源部新聞局表示,出臺此項禁令是為了應對采暖季和打擊非法煤炭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