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南通海事局對長期錨泊船舶安全隱患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通過建立長期錨泊船舶清單,壓緊壓實各方責任,強化執(zhí)法監(jiān)督力度,聯(lián)合監(jiān)督等措施,確保錨泊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通過“遠端+現場”的形式,該海事處健全長期錨泊船舶清單。由海事處快反中心進行遠端梳理,利用船舶進出港報告系統(tǒng)、船舶管理系統(tǒng)、船訊網等對錨泊船舶進行排查,停航超過1個月以上的船舶納入長期錨泊船舶名單。
此外,該海事處按照“一船一檔”的原則建立船舶檔案,明確船舶停泊地點、聯(lián)系方式、營運狀況及船舶證書信息等內容。建立與長期錨泊船舶所有人的溝通協(xié)調機制,加強聯(lián)系與溝通。
該海事處加大南通二號錨地水域現場巡航執(zhí)法頻次和力度。對南通二號錨地船舶“來港不報、報了不來、報告不準確”等違法行為進行打擊,增加船舶和航運公司的違法成本,遏制外船籍港船舶長期不報告行為,對可能成為長期錨泊的船舶做到早發(fā)現早處理,嚴格控制長期錨泊船舶數量,做到“只減不增”。
對于拒不遵守海事管理機構發(fā)布的水上交通組織和管制要求,向內河水域排放船舶生活污水,未按照規(guī)定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員的長期錨泊船舶一律列入“黃名單”,將其列為監(jiān)督檢查重點對象,提高行政檢查比例和頻次,對違法行為嚴肅查處。
對于故意隱匿、遮擋、涂改船名、船籍港、載重線等標識,非法參與海上運輸,非法排放水污染物,在船人員擔任船長、高級船員卻未持有合格適任證書的長期錨泊船舶納入“黑名單”,嚴格執(zhí)行“黑名單”懲戒措施,讓“黑名單”失信主體切實感受到海事監(jiān)管的壓力,不斷提高“黑名單”船舶監(jiān)管威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