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日從四川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獲悉,該辦已印發(fā)《關于做好2023年汛期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四川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人要進一步落實“市包縣、縣包礦”負責人的工作責任,督促各礦山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汛期防治水工作責任,成立汛期“三防”(防洪、防排水和防雷電)工作機構,構建企業(yè)主動作為到位、部門監(jiān)督幫扶到位、屬地檢查落實到位的工作格局,確保礦山安全度汛。
近年來,四川汛期極端天氣頻發(fā),暴雨、洪水、雷電、大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給礦山安全生產帶來重大安全風險。對此,四川省安辦要求各礦山企業(yè)要強化風險分級管控能力,主要負責人要深入分析雷電、大風、暴雨等災害對礦山地面建筑物、作業(yè)區(qū)域、作業(yè)點位等場所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威脅進行全面的辨識研判和災害評估,形成風險排查清單。要針對雷電、大風、暴雨引發(fā)的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車輛、淹井等汛期安全風險,逐項制定和落實風險管控措施,并適時對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在隱患治理方面,省安辦要求各地要立即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全覆蓋汛前礦山安全專項檢查。對搞形式、走過場的礦山企業(yè),要一律責令停產整頓或停止作業(yè),對冒險蠻干行為,必須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各礦山企業(yè)要立即開展匯水面積、地面沉陷、山體滑坡、地表水體、積水范圍、滲水通道、采空區(qū)域、排水系統(tǒng)、排洪設施、供電能力、在線監(jiān)測、監(jiān)控裝置、防雷設施等方面的全面隱患排查,建立隱患臺賬,制定整改措施。
四川省安辦要求,各礦山企業(yè)必須立即對現(xiàn)有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進行完善,編制汛期防治水工作專項預案,開展透水、洪水、滑坡、垮塌等預兆知識的全員培訓。同時,堅決落實危險征兆、超限報警、暴雨預警的應急停產撤人制度,礦山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必須至少1人24小時值班值守,礦級管理人員24小時在礦數(shù)量不得少于80%,重要崗位必須堅持24小時不間斷值班,兼職救護隊伍必須堅持24小時在崗備勤。此外,四川省安辦還對備齊配全各類防汛物資裝備、開展會商研判、發(fā)布預警提示、及時報送屬地礦山企業(yè)的撤人信息等進行一一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