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鶴崗市工農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案件,56名被告人同時站在了被告席上。罕見的是,這56名被告人都是一家煤礦的職工。究竟是怎樣的一起案件,涉及到如此眾多的人數?深夜奇事駛入公司的大貨車為何都見不得光?說到這56名被告人,就不得不提到鶴崗市一個以姜某為首的涉嫌涉黑犯罪集團。2018年4月初,警方偵查發(fā)現,每到深夜,姜某的公司里經常有一個奇怪的現象……
從晚上八九點開始,持續(xù)到凌晨兩三點,姜某的公司經常有大車出現。到底是在做什么業(yè)務,要在深夜進行呢?
隨著調查逐漸深入,真相浮出水面。做過煤炭生意的姜某,竟然在盜竊當地一家大型煤礦的原煤。和一般的外圍盜竊、小打小鬧不同,姜某這次坐鎮(zhèn)指揮,買通了這家煤礦的煤質科、運輸科、保衛(wèi)科以及下屬經警隊、調度室等每一個運煤環(huán)節(jié)的領導和工人,內外勾結,為盜竊煤炭打通了一條暢通無阻的通道……里應外合 一條嚴密的犯罪鏈條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原煤從地下開采出來以后,會被帶式運輸機運到選煤廠,值班工人通過手選,把大的雜物及大塊矸石用工具分揀到皮帶旁邊的矸石倉里。
警方查明,姜某打通的第一個環(huán)節(jié),就是這家煤礦的選煤廠。他買通了選煤廠兩個帶班班長,分別組織手下的值班工人,把原煤“撥拉”到本應該裝矸石的矸石倉內。
排矸倉的下方,就是運輸排矸石的礦車,也就是俗稱的元寶車。一臺元寶車,拉煤1.5噸,一排是十四輛元寶車,把煤裝滿后,運到外運。
外運指的就是煤炭在煤礦地面的運輸。姜某買通了煤礦運輸區(qū)三名外運班長,由三名外運班長分別組織多工種工人相互配合,讓裝滿原煤的小礦車順利地來到外運隊滾籠處,把原煤翻轉到礦內排矸石貨車內。
貨車裝滿以后,來到出煤礦的必經之路,也就是車隊。車隊的值班人員負責把車隊門前的監(jiān)控關掉,再電話溝通門衛(wèi)。煤礦的門衛(wèi)在車輛出來之前,把門衛(wèi)的監(jiān)控也關掉。
順利到達門衛(wèi)后,負責把風的這個人,就引領著這個運煤車到達姜某的公司。每盜竊一車原煤后,姜某就給各個崗位分發(fā)所謂的酬勞。從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5月14日,除已進入司法程序的姜某等人,還有李某財、呂某文和張某山等56名煤礦的工作人員參與到了這起盜竊煤炭的案件中,這56人共參與盜竊犯罪166起,涉案金額850萬余元。經過將近兩個月的偵查,警方初步確定嫌疑人后,通過五次收網不斷深入,才把姜某和盜竊煤礦原煤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
公開審理 56名被告人當庭懺悔2019年3月23日,這起案件在鶴崗市工農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鶴崗市法院61名法警和鶴崗市公安局68名干警押解56名被告人出庭受審。
擔任本案審判長并主審的,是鶴崗市工農區(qū)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孫波,有3名公訴人,21名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庭審查明,56名被告人長期幫助姜某盜竊國有煤炭,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造成國有煤炭大量流失,損失特別巨大。庭審四個小時后,56名被告人都在最后陳述中,對所犯罪行表示懺悔。這一犯罪團伙用排矸石礦車偷盜煤炭,并通過運送矸石的路線,把煤炭運出到廠外,整個過程有保衛(wèi)人員配合放行,有監(jiān)管人員將監(jiān)控設備關閉,又有前導車輛引導放風,與常規(guī)盜竊相比,涉及的人數多、規(guī)模大,更具有隱蔽性和極大的社會危害性。本案將根據已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依法作出判決,另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