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yè)標準
前 言
本標準是按《國家能源局關于下達2014年第一批能源領域行業(yè)標準制(修)訂計劃的通知》(國能科技[2014]298號)計劃要求編制的。
本標準由中國機械工業(yè)聯(lián)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電力行業(yè)電力燃煤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河南威猛振動設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白馬循環(huán)流化床示范電站有限責任公司、電力工業(yè)產品質量標準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思民、韓利民、曹修國、黃勇賓、張國運。
本標準為首次發(fā)布。
GFS系列高幅篩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GFS系列高幅篩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標簽、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GFS系列高幅篩。該機用于電力、煤炭等行業(yè)的濕粘物料篩分。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699 優(yōu)質碳素結構鋼
GB/T 700 碳素結構鋼
GB/T 713 鍋爐和壓力容器用鋼板
GB/T 5226.1 機械安全 機械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
GB/T 6388 運輸包裝收發(fā)貨標志
GB/T 9969.1 工業(yè)產品使用說明書 總則
JB/T 3272 型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JB/T 4042 振動篩 試驗方法
JB/T 5000.3 重型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第3部分:焊接件
JB/T 5000.12 型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第12部分:涂裝
JB/T 5496 振動篩制造通用技術條件
MT/T 154.9 煤用篩分設備型號編制方法
3 產品
3.1 高幅篩型號表示方法應符合MT/T 154.9的規(guī)定。
G F S □---- □----□
分級粒度
處理量
設備形式
振動篩
高幅運動
3.2 高幅篩的基本參數(shù)及性能
高幅篩的基本參數(shù)及性能見表1:
表1 高幅篩的基本參數(shù)
設備型號 篩孔尺寸
mm 電機轉速
r/min 電機功率
kw 振幅
mm 入料粒度
mm 處理能力
mm 外形尺寸mm
長X寬X高
GFS-X-200 6-12 720 2x7.5 15-25 ≤50 200 4084x3230x2361
GFS-X-300 6-12 720 3x7.5 15-25 ≤50 300 6500x3250x3750
GFS-X-400 6-12 720 3x7.5 15-25 ≤50 400 5608x3230x3600
GFS-X-500 6-12 720 3x7.5 15-25 ≤50 500 6162x3750x3600
GFS-X-600 6-12 720 3x11 15-25 ≤50 600 6500x4250x3750
GFS-X-800 6-12 720 4x11 15-25 ≤50 800 7642x4688x4400
GFS-X-1000 6-12 720 5x11 15-25 ≤50 1000 8900x4810x5048
GFS-X-1200 6-12 720 6x11 15-25 ≤50 1200 11000x4965x6985
GFS-C-600 30-50 720 1x11 15-25 ≤300 600 2910x3464x2050
GFS-C-800 30-50 720 1x11 15-25 ≤300 800 2910x3664x2050
GFS-C-1000 30-50 720 2x11 15-25 ≤300 1000 4318x3664x3200
GFS-C-1500 30-50 720 2x11 15-25 ≤300 1500 4318x3864x3200
GFS-C-2000 30-50 720 3x11 15-25 ≤300 2000 5410x4085x4045
GFS-C-2500 30-50 720 3x11 15-25 ≤300 2500 5410x4385x4045
4 技術要求
4.1 一般技術要求
4.1.1 高幅篩應符合本標準和JB/ 5496的規(guī)定,并按照規(guī)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及技術文件制造。
4.1.2 優(yōu)質碳素結構鋼件應符合GB/T 699的規(guī)定。
4.1.3 普通碳素結構鋼件應符合GB/T 700的規(guī)定。
4.1.4 鍋爐用鋼板件應符合GB 713的規(guī)定。
4.1.5 高幅篩的外協(xié)件和外購件應有合格證,并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裝配。
4.1.6 高幅篩的結構應符合下列要求:
a) 便于更換易損零部件;
b) 激振器內不應進入灰塵或漏油;
c) 防止螺栓松動;
d) 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物料無跑偏和撒出側板現(xiàn)象。
4.2 裝配質量要求
4.2.1 每塊篩網兩對角線的等長公差每1000mm不大于1mm。
4.2.2 篩面托架成型后的平面度誤差每平方米不大于2mm,兩對角線的等長公差每1000mm不大于1mm。
4.2.3 篩板在試車結束后要對篩板、抱箍螺栓進行二次緊固。
4.2.4 振源橫梁兩端法蘭面必須與兩端軸承室安裝平面垂直,其垂直公差為0.2mm。
4.2.5 底托成型后的平面度誤差應每平方米不大于2mm,底托兩對角線的等長公差每1000mm不大于1mm。
4.2.6 緊固螺接前要清理螺接面,接觸面不能飛刺、毛邊及中間夾雜物。
4.2.7 螺接前不能用點焊方式固定螺接件。
4.2.8 支撐彈簧剛度極限偏差不應超過5%。
4.2.9 彈簧下支架的等高公差不大于3mm。
4.3 焊接質量要求
4.3.1 凡產品圖樣或設計文件中無特殊規(guī)定時,焊接應符合JB/T5000.3規(guī)定。
4.3.2 振源圓橫梁上不能有垂直于橫梁軸線焊縫。
4.3.3 任意50mm長的焊縫中允許有2個直徑小于2mm的氣孔。
4.3.4 焊接部件不允許有漏焊(不包括斷續(xù) 電焊件) 、燒穿 、焊瘤、夾渣等現(xiàn)象。
4.4 整機性能
高幅篩的整機性能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振動頻率偏差不應超過2.5%;
b) 運行應平穩(wěn)、靈活、無卡阻現(xiàn)象;
c) 空載運行4h以上軸承溫升不應超過50℃,最高溫度不應超過85℃;
d) 空載運行噪聲不應大于90dB(A)。
e) 高幅篩振幅為15mm~25mm,同一節(jié)篩芯兩側對應點的振幅差值不超過標定振幅的
10%,篩芯同側出料端的振幅同進料端的振幅相比,其振幅差值偏差不超過20%。
4.5 外觀質量要求
4.5.1 凡產品圖樣或設計文件中無特殊規(guī)定時,涂裝應符合JB/T5000.12規(guī)定。
4.5.2 待涂漆表面應清理干凈,涂漆表面無流痕 、氣泡、 漏漆、 脫落、 裂紋 、色澤不一等影響美觀的現(xiàn)象。
4.6 篩芯要求
4.6..1 振源橫梁組裝后,固定在振源梁的抱箍上表面應處于同一平面,相鄰差值不大于2mm。
4.6.2 篩芯抱箍各聯(lián)接部位的聯(lián)接件應采用8.8級的高強度螺栓。
4.6.3 篩芯兩對角線等長誤差每米不應大于1mm。
4.7 激振器
4.7.1 激振器裝配時應使所有鍵槽對應同一側。
4.7.2 偏心塊組裝后,相對位置應保持一致,在中心線遠端處測量,相對位置誤差不應超過1mm。
4.7.3 激振器轉動應靈活,軸向移動不應超過2mm。
4.7.4 激振器裝配后潤滑油經120目的濾網過濾后,殘留污物不應大于380mg。
4.8 主要配套件要求
篩板應符合JB/T 3272 焊接條縫篩板的規(guī)定。
4.9 安全要求
4.9.1 高幅篩的外露轉動部件應有安全防護罩。
4.9.2 高幅篩電氣設備安全要求應符合GB 5226.1的規(guī)定
4.10 高幅篩的成套供貨范圍包括:
a) 篩芯;
b)傳動裝置;
c)減振裝置;
d)支承裝置;
e)電動機;
f)轉動部件安全防護罩;
g)密封裝置;
h)加油裝置;
i)電控裝置。
5 試驗方法
試驗方法按JB/T 4042中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a) 振幅
用刻度線誤差小于0.4mm的振幅牌測量,測量點應均勻的分布在篩箱兩側板上。
b) 振動頻率
用誤差小于20%的測速儀測量。
c) 振動方向角
用誤差在±1°的范圍內的振動方向角標牌進行測量。
d) 噪音
用普通噪音計設在篩框兩側1m處,其高度為振動中心所形成的水平面上,每側的測量點不少于3處,取其平均值。
e) 軸承溫升
在振動篩運轉4h后停機,測量軸承座外殼最高溫度與環(huán)境溫度之差。
6 檢驗規(guī)則
6.1 高幅篩經公司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能出廠,出廠時應附有隨機檢驗報告、說明書、合格證等資料。
6.2 被檢驗的高幅篩安裝符合技術要求,待轉動平穩(wěn)后,方可進行負荷試驗。
6.3 每臺高幅篩都應進行不少于4h的空負荷試車,其試驗項目應包括:
a) 軸承溫升、
b) 振頻和振幅、
c) 振動方向角、
d) 噪聲
e) 橫擺振幅
f) 對稱點振幅偏差
6.4 型式檢驗
6.4.1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高幅篩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投產或老產品轉廠生產時:
b)正式生產后,產品結構、材料或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正常生產時,每三年為周期進行一次檢驗;
d)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時;
e)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
f)國家質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6.4 2 型式檢驗應包括本標準的全部要求。
6.4.3 型式檢驗應從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一臺進行。如檢驗不合格應加倍抽檢,若仍不合格則判定型式檢驗不合格。
7 標志、標簽和使用說明書
7.1 每臺高幅篩應在明顯位置固定產品的標牌,其型式和尺寸應符合GB/T 13306的規(guī)定,并標明以下內容:
a) 制造廠名稱;
b) 產品名稱、型號及執(zhí)行標準;
c) 主要技術參數(shù);
d) 出廠日期、編號。
7.2 高幅篩應編制產品使用說明書,其內容應符合GB 9969.1的規(guī)定。
7.3 高幅篩的包裝標志應包括運輸包裝、收發(fā)貨標志和儲運圖示標志,其標志應符合GB/T 6388和GB/T 191的規(guī)定。
8 包裝、運輸和貯存
8.1 高幅篩主體以裝配形式或篩芯、篩箱分開形式發(fā)給用戶。
8.2 驅動電機、備品備件、彈簧、隨機文件等用木箱包裝。
8.3 隨機文件用文件箱裝好存入箱內,或以郵件形式發(fā)給用戶,文件包括:
a) 裝箱單;
b) 產品合格證;
c) 產品使用說明書;
d) 設備出廠檢驗報告。
8.4 包裝箱上應有明顯標志,其內容包括:
a) 收貨單位名稱及地址;
b) 制造廠名稱及出廠日期;
c) 重量;
d) 產品名稱及型號;
e) 起吊中心。
8.5 高幅篩的運輸應符合鐵路、汽車運輸要求。在運輸過程中,嚴禁倒置、碰撞。吊裝時按吊裝標志起吊。
8.6 高幅篩存放要墊平放穩(wěn),與地面離開一定距離,不可堆放。漏天存放時,要有防雨標志和防曬、防積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