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政府發(fā)布文山市姑娘寨-塘子寨建筑石料用石灰?guī)r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該礦資源儲量超1.3億噸,生產規(guī)模500萬噸/年,出讓年限22年,起始價約1.2億元。掛牌時間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8日,不接受聯合競買。
另外,競得人還需支付前期投入成本214.7991萬元以及對原礦權人文山康泰石業(yè)有限公司礦山機械設備、房屋建筑物、構筑物等實物資產補償1703.7萬元。
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1個月內,競得人應按《礦業(yè)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出讓采礦權的,采礦權出讓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不得低于采礦權出讓收益的10%且不高于20%,采礦權人自愿一次性繳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按年度分期繳清”辦理,具體以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為準。
該礦位于文山市姑娘寨-塘子寨,礦區(qū)面積0.9300平方公里,控制+推斷資源儲量4844.8萬方(13081.2萬噸),出讓年限22年,其中可開采年限21.62年。競買人應對礦區(qū)開采范圍所涉及的土地、山權、林權、道路、地下管線、水電供給、廢渣占地堆放、地表附著物、社群關系等影響資源開采作業(yè)的外部條件作充分的了解,采礦權出讓后,由競得人受讓后自行協調解決。
根據《文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將姑娘寨-塘子寨片區(qū)砂石骨料綠色礦山建設和生態(tài)修復項目技術服務費等費用納入前期投入成本核算回收的批復》,共計214.7991萬元納入前期投入成本核算,由受讓人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前全額完成支付。具體包括:
文山市姑娘寨-塘子寨建筑石料用石灰?guī)r礦地質詳查報告費58.6萬元;開發(fā)利用方案費57.2萬元;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制費55.3萬;一期出讓礦區(qū)范圍劃定調整技術服務費30萬元;云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局第二地質大隊《文山市砂石骨料綠色礦山建設項目工作費用結算確認書》設計費13.6991萬元。
本次掛牌交易的只是采礦權,不含礦區(qū)范圍內的土地、山林等其他權利。競買人在參與競買前,應到礦區(qū)所在地就所涉及土地、林地等用地權益事宜進行實地考察。競得人在取得采礦權后,如因所使用的土地、林地等權益問題與其權屬人無法達成協議而導致無法按期建設和生產,甚至造成采礦權被注銷的,競得人應自愿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風險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