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福州市出臺《福州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提出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力爭到2025年年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30%。
首先是推進源頭減量,方案提出積極推廣裝配式建筑、全裝修住宅、建筑信息模型(BIM)應用、綠色建筑設計標準等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標準,促進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建立健全施工現(xiàn)場建筑垃圾減量化全過程管理機制,落實建設單位建筑垃圾減量化主體責任,推動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現(xiàn)場建筑垃圾減量化專項方案,推動建筑垃圾的源頭減量。
同時,要大力推廣再生產品,完善產品推廣應用手段。嚴格落實《福州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及再生產品推廣應用實施細則(試行)》,按照“財政性資金占主導的建設工程項目,應當優(yōu)先使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等項目,在可使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部位,應使用再生產品且使用比例不低于15%;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在可使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部位,應使用再生產品且使用比例不低于5%”比例要求,促推再生產品應用,將再生產品的推廣應用貫穿于工程項目全過程。探索建立建筑垃圾再生產品使用比例與財政結算相結合的機制,對財政性資金占主導的建設工程項目,須在招標文件及有關協(xié)議中明確約定再生產品使用比例及未達使用比例的結算方式,由建設項目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再生產品比例進行認定并經市城管委確認后,由市財政評審中心按協(xié)議有關約定核算結算費用,完善再生產品推廣應用手段。
不斷提升企業(yè)生產技術水平,鼓勵、引導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yè)申報循環(huán)經濟示范項目,積極爭取財政相關專項資金支持。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yè)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合作,推廣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活動。鼓勵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yè)加強技術攻關,提升產能,根據(jù)市場需求,有前瞻性地積極研發(fā)適銷對路的建筑垃圾再生產品,不斷提升再生產品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