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晏縣自然資源局對海晏縣西海鎮(zhèn)塔勒槽3號建筑用砂礦采礦權進行網上掛牌出讓,海晏縣西海鎮(zhèn)塔勒槽3號建筑用砂礦,面積:0.26km2,開采深度:3145~3128m,開采礦種:建筑用砂,資源儲量情況:提交預測的建筑用砂(334)資源量172.7萬m3,礦山生產規(guī)模:57萬立方米/年,出讓年限:3年。競買保證金:人民幣壹仟萬元。

圖片與文字無關
海晏縣自然資源局
關于海晏縣西海鎮(zhèn)塔勒槽3號建筑用砂礦
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晏采出讓公告〔2020〕01號
根據《礦業(yè)權交易規(guī)則》等有關規(guī)定,受海晏縣自然資源局委托,對海晏縣西海鎮(zhèn)塔勒槽3號建筑用砂礦采礦權進行網上掛牌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出讓人及地址
出讓人:海晏縣自然資源局
地 址:海晏縣三角城鎮(zhèn)三角城大街6號
2、采礦權基本情況及準入條件
2.1 采礦權掛牌編號:北采網掛[2020]02號
2.2 采礦權名稱:海晏縣西海鎮(zhèn)塔勒槽3號建筑用砂礦
2.3 采礦權位置:海晏縣青海湖鄉(xiāng)
2.4 采礦權范圍(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及面積:

2.5、面積:0.26km2。
2.6、開采深度:3145~3128m
2.7 開采礦種:建筑用砂
2.8 資源儲量情況:提交預測的建筑用砂(334)資源量172.7萬m3。
2.9 礦山生產規(guī)模:57萬立方米/年。
2.10 出讓年限:3年。
2.11 準入條件:
青海省境內登記注冊的營利法人均可參加競買
2.12競買保證金:人民幣壹仟萬元(小寫:¥1000.00萬元)。
3、相關時間規(guī)定
3.1 網上公告及報名申請時間:2020年3月11日9時00分-2020年4月8日17時00分。
3.2 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2020年4月8日16時00分。競買人只能從自己單位基本戶以轉賬方式支付競買保證金,其他方式繳納競買保證金,造成的損失由競買人承擔。(收款單位:海北州土地礦產交易中心,開戶銀行:海北州建行西海支行,賬號:63001663637050202077)請競買人繳納競買保證金需在轉賬中備注清楚所競買礦權編號(編號:北采網掛[2020]02號)以便核對,另競買保證金不轉為采礦權出讓收益金。
3.3 網上掛牌開始時間:2020年4月9日9時00分。
3.4網上掛牌截止時間:2020年4月23日15時00分。
3.5掛牌期限屆滿,有兩家以上(含兩家)已報價的競買人繼續(xù)要求報價的,則該采礦權掛牌截止時,系統(tǒng)對該宗采礦權自動進入網上限時競價程序,限時競價依系統(tǒng)設定的程序進行,不受掛牌截止時間的限制,直到限時競價結束。
4、競得人應當承擔下列可能存在的風險
4. 1根據委托方要求,本次掛牌出讓的采礦權,采用四定(定時三年)、定向(專供海晏縣及西海鎮(zhèn)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砂石料供應)、定量(開采量57萬立方米/年)、定價出售價不得高于(16元/立方米)原則。不允許進入商業(yè)流通領域,不得架設砂石料加工設備、不得進行水洗加工。競得人將開采的砂石料必須用于海晏縣及西海鎮(zhèn)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嚴格按照邊開采邊治理做好礦區(qū)內恢復治理工作。
4.2采礦權投資存在有不可預計的風險,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采礦的權利,出讓文件所表述的有關礦體的規(guī)模、形態(tài)、儲量、質量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對此,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競買人參加競買并提交申請,即視為競買人對采礦權現狀和出讓文件已完全認可并自愿承擔全部的風險責任。
4.3、本次出讓的采礦權為建筑用砂礦,其礦石質量是否能滿足建設質量要求,競買人自行到實地取樣鑒定,競買人參加競買并提交申請,即視為競買人已完全認可并自愿承擔所有風險。
4.4、有關該宗采礦權的用地、草原征占用、用水、用電、公路、環(huán)保、基礎設施等工作,由競得人自行負責并依法完善相關手續(xù)。
4.5、本次掛牌的成交價為純礦業(yè)權權益金。為保障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工作,競得人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同時簽訂《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協(xié)議》,并依據青海省核工業(yè)地質局、青海省第三地質勘查院編制的《青海省海晏縣西海鎮(zhèn)塔勒槽3號建筑用砂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經費預算報告,出讓的采礦權總資源量每立方米不低于3.5元足額繳存土地復墾費用,繳存的土地復墾費用遵循“專戶專存??顚S?rdquo;的使用原則。
4.6、競買人需到實地考察的,請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實地察看,費用自理。
4.7、競得人必須按《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規(guī)定的期限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競得人拒絕簽訂《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或《采礦權出讓合同》視為違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保留追償其他損失的權利。
4.8、競買保證金由海北州土地礦產交易中心負責收取,采礦權掛牌成交后競得人支付的競買保證金不轉為采礦權出讓收益金。采礦權掛牌成交后,競得人自簽定《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經公示無異議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清成交權益金至海晏縣自然資源局(開戶單位:海晏縣自然資源局,開戶行:海晏縣農行,帳號:301001040002192),競買未成功者,掛牌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不計利息退還競買保證金。
4.9、競買人競得此采礦權并足額繳納采礦權收益金后,于60日內持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水土保持方案、安全預評價報告、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等采礦登記應具備的資料到海晏縣自然資源局依法辦理采礦登記手續(xù)。競得人逾期未依法申請辦理采礦登記手續(xù)的,視為放棄,出讓人無償收回采礦權。
5、競買申請
意向競買人進入青海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111.44.251.34/fwpt/),點擊“礦權及土地”窗口,進行信息庫入庫及礦業(yè)權申購:點擊“辦事指南-下載中心”下載《青海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競買人操作手冊(礦業(yè)權交易)》,并按《青海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競買人操作手冊(礦業(yè)權交易)》要求進行申購競買。
重要提示:
根據委托方要求,本次掛牌出讓的采礦權,采用四定(定時三年)、定向(海晏縣及西海鎮(zhèn)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砂石料供應)、定量(57萬立方米/年)、定價(16元/立方米)原則。不允許進入商業(yè)流通領域,不得架設砂石料加工設備、不得進行水洗加工。競得人將開采的砂石料必須用于海晏縣及西海鎮(zhèn)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嚴格按照邊開采邊治理做好礦區(qū)內恢復治理工作。
聯(lián)系人:王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970)8631168